关于公布2016年度“新乡市市政优良工程”
“新乡市市政公用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”
评选结果的通知
各市政公用业企业:
根据豫市公协〔2015〕11、13号和豫市公协市〔2016〕9号文件要求,我委组织专家对市政公用业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,专家组按照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履行评选程序,严格执行评选标准,经专家组研究审定,平原新区49#桥工程等4个项目为2016年度“新乡市市政优良工程”;平原新区49#桥工程等2个项目为“新乡市市政公用工程市级安全文明工地”。(见附件)
二〇一六年是“十三五”的开局之年,希望各获奖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立足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与发展,勤于探索、勇于创新,坚持“百年大计、质量第一”理念,深入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,积极推广获奖工程的先进经验,切实提高工程安全、质量整体水平,建造出更多精品工程,为我市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。
2016年5月23日 |